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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互联网网站备案管理,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备案成功后需将工信部下发的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放置在网页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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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管理,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备案成功后需将工信部下发的主体备案号或
网站备案号放置在网页底部,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被相关部门核查出来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备案号在这里并设置样式保存后,如果有公安备案审批下来的备案号,请填写对应的框里。再点发布。(如下图所示)